2月23日,中央一號文件正式發布,傳遞出強農惠農富農的鮮明信號,描繪了2025年“三農”工作任務書、路線圖。文件中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協同解決機制,營造積極健康的社會氛圍。
在廣袤的農村大地上,社會的和諧穩定猶如基石,支撐著鄉村振興的偉大征程。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正是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營造積極健康社會氛圍的關鍵密鑰。
“楓橋經驗”的核心在于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這就要求強化農村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不能等到矛盾激化、問題擴大才去關注和處理,而應主動出擊,到農村的每一個角落,了解村民的所思所想所憂所盼,通過走訪、調查,及時發現潛在的矛盾糾紛,將其解決在萌芽狀態。同時,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村民自治組織的協調作用,讓村民參與到化解矛盾糾紛中來,形成群策群力、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強化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需要織密信息網絡。我們要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建立起覆蓋農村各個角落的信息收集體系,讓村干部、網格員、村民代表等成為信息的“觸角”,及時感知矛盾糾紛的“蛛絲馬跡”。同時,利用互聯網平臺和大數據分析技術,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整合、分析,提前預判矛盾的發展趨勢,做到未雨綢繆。只有信息暢通無阻,才能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協同解決機制則是化解矛盾的“利器”。農村矛盾糾紛往往涉及多個領域,單靠某一個部門或個人很難有效解決,需要政府各部門、社會組織、村民自治組織等多方力量協同作戰。在處理土地糾紛時,農業部門提供政策解讀和專業指導,司法部門提供法律援助和調解服務,村委會發揮熟悉情況、貼近群眾的優勢進行溝通協調。各部門通過各展其長、相互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將矛盾糾紛妥善化解在基層。
農村的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地化解,村民之間的關系將更加融洽,農村社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會不斷增強。這種和諧反過來又會促進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形成良性循環。各級各部門通過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增強村民的法律意識,讓大家知法、守法、用法,以法律思維和方式解決問題;加強道德建設,弘揚傳統美德,培育文明鄉風,用道德的力量引導村民互諒互讓、和睦相處。
新時代“楓橋經驗”為農村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指明了方向。我們要不斷探索創新,將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讓農村群眾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中安居樂業,向著鄉村全面振興的目標大步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