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訊 3月11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夜間巡邏民警將一名醉倒在路邊、呼呼大睡的中年男子攙扶至安全地帶并護送其回家。同時,依法對該男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進行教育處罰。
當天22時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劉旭創和同事巡邏至北環路龍井村附近路段時,看見一名男子倒在路邊,周邊沒有任何安全防護設施、標志。劉旭創和同事馬上停車,一邊擺放反光錐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一邊打手電查看男子情況。該男子正呼呼大睡,身上散發著酒氣,衣服上有嘔吐物殘留。
民警將男子喚醒,確認其沒有受傷后將他攙扶到安全地帶。得知男子住在港南區某學校附近,當晚因家庭矛盾獨自出門喝酒,醉倒在路邊。民警耐心安撫伍某,并嘗試聯系其家人,但其家人拒絕到場。考慮到巡邏任務不能終止,劉旭創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監控指揮中心報告,請求調度轄區大隊警力支援。
事后,劉旭創與支援民警取得聯系,獲悉他們已經將男子安全送回家。另外,因男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支援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男子心服口服,并保證不再違法行事。